根據吳男向警方陳述,這並非雙方首次發生衝突。早在6月14日,盧男便曾在相同地點遛狗時未繫妥牽繩,導致犬隻失控互咬。當時吳男為了搶救自己的愛犬,右手小指遭盧男犬隻咬傷。吳男表示,盧男態度始終惡劣,屢次放任犬隻不繫牽繩,對他人及其他犬隻造成威脅。事發後,吳男持診斷證明書前往派出所,正式對盧男提出傷害告訴。
警方表示,目前已依法受理此案件,並通知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針對吳男受傷部分,全案將依涉嫌傷害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至於盧男疑似未依規定替犬隻繫牽繩部分,警方已函轉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將依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查處裁罰。
高雄市動保處指出,依據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12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時,應使用鏈繩、箱籠或採取主管機關公告之適當防護措施。若違反規定經勸導後拒不改善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動保處表示,後續將請警方協助提供行為人資料並通知到案說明,依相關法規進行裁處。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民黨大場面真的來了!台灣國為「他」赴中央黨部 原因全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