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同事收人妻裸照還讚「喇舌很棒」…被告上法院竟只願賠10萬!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明向法官主張,他與小花結婚多年,兩人婚後共同育有2名子女,原本家庭生活幸福美滿。不料,小王明明在公司裡早就清楚知悉小花是有配偶、有家庭的人,卻仍在私慾熏心下,自2025年1月起開始與小花跨越道德底線,兩人私下互傳曖昧、煽情的挑逗訊息,更常常互傳裸露照片,並多次發生接吻、種草莓、以及酒醉後同宿等親密接觸。案件經法院審理時,小王雖然承認有跟小花聊天對話並頻繁傳送訊息,但矢口否認有任何酒醉同宿或種草莓的舉動,更堅稱雙方絕對沒有傳送過裸露照片或發生性行為,甚至僅願意賠償10萬元。
小王在與小花曖昧期間,甚至對小花調情表示「我覺得喇舌很棒耶」、「幹嘛給我看胸部,我要全身照」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不過,法官在調閱小花與小王之間的對話紀錄後,發現小王不僅曾露骨地傳訊對小花調情「我覺得喇舌很棒耶」、「兩個人互相喜歡難得在一起,就是想幹嘛就幹嘛」,而小花也熱烈回覆「那下次可以久一點嗎?我也喜歡親親喇舌」。小王甚至在小花傳送一張照片(雖然事後已被刪除)之後,回覆「幹嘛給我看胸部,我要全身照」。不僅如此,兩人平時更是多次傳送多段尺度爆表的鹹濕對話,例如小花挑逗地問「你不是說要叫才有 fu(感覺)嗎?」,小王則回「那是進去的時候」、「敏感嗎你」等充滿性暗示的限制級語彙。法官認為,這些對話字句早已超越普通朋友或職場同事之間該有的正常互動。
台中地方法院認定小王侵犯人夫配偶權,因此判決須賠償人夫26萬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科技男偷吃人妻下場曝光!
因此,台中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小王與小花之間長期互傳曖昧、煽情訊息與裸露照片,並且有多次接吻、酒醉後親密接觸、試圖在身上種草莓,以及傳送身體私密處照片與大談性行為等種種侵害手段。雖然根據現有事證,尚無法直接查獲兩人有發生性器官交媾的性行為,但種種脫序的侵害行為,早已遠遠逾越了社會一般男女正常的社交交往分際。這段不倫戀情嚴重破壞了阿明婚姻關係的幸福圓滿,更深深侵害了阿明基於配偶關係所依法享有的身分法益,且情節極為重大,導致阿明在精神上遭受了難以抹滅的莫大痛苦與綠帽陰影。法官在綜合考量雙方的智識程度、經濟收入、社會地位以及受損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後,最終依法認定小王必須賠償阿明26萬元,全案目前仍可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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