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父子向光電業者謊稱擁有道路使用權,強索兩百萬"買路財"。(圖/民視新聞)怪手在魚塭間的道路開挖,挖出一個大洞,一旁監工的黃姓老翁態度強硬,和光電業者在現場僵持,就是不讓人車通過。民視記者陳姵妡:「當時黃姓父子聲稱說,他有這塊地的道路使用權,要求進場的光電業者,必須付過路費,但是對方不肯繳,所以他們故意挖斷道路,或是擺放車輛來阻斷通行。」當事光電業者:「他就說我們這樣子進進出出,會影響到他的魚塭啊,一直來找我們,然後一下又說他損失很多,然後一下又說他這樣不能養魚,要我們賠償他,真的是被煩到很無奈,而且他都會去阻擋這樣。」
檢方查出,黃姓父子倆犯罪事實明確,將父子檔與怪手司機依法起訴。(圖/民視新聞)案發生在高雄永安區,綠能業者2022年開發光電,因為工區需求,必須經過黃姓父子的聯外道路。他們獅子大開口,要求200萬過路費,沒想到隔年父子再度上門索討被拒絕,他們竟惱羞成怒,以每天三千元代價請來怪手司機,恫嚇要挖斷馬路。結果檢警一查發現,這塊地是國有財產署的道路,父子倆根本沒承租。橋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指示洪某駕駛怪手將道路挖斷,檢察官業經偵查終結,認被告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未遂及強制罪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被告黃男:「啊我的土地,就要讓路給他過,我的那些魚就要移走,撈起來什麼,他就問我這些魚總價多少,我說如果是給我160多萬,這樣我損失太多了,我算一算起碼要賠400萬。」黃男堅稱自己很冤枉,170萬是魚損賠償費,兒子收的30萬他並不知情,但檢方查出,父子倆犯罪事實明確,將父子檔與怪手司機依法起訴。但黃男強調,過程中他一毛錢都沒收,將為自己上訴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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