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能源安全 歐盟宣布延後3年開罰石油商甲烷排放

AFP 法新社報導

面對地緣政治動盪與能源市場壓力,歐盟(EU)週一向成員國建議,將對未申報甲烷排放的石油與天然氣進口商處以罰款的時間,延後三年至2029年底,以確保歐洲的能源供應安全。

根據歐盟新制,石油與天然氣進口商自1月起必須監測並申報甲烷排放,以減少這種強效溫室氣體的洩漏。然而,歐盟27個成員國中,有12個國家以美伊戰爭導致能源市場動盪、新制將縮減歐洲供應商選擇為由,呼籲延後實施。此項呼籲也獲得歐盟最大石油供應國美國的支持。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給成員國的最新建議中,雖然堅持該法規仍於2027年正式生效,但表示各國應避免對未履行申報義務的能源進口商處以罰款,直至2029年底。歐盟執委會指出,此舉有助於在荷姆茲海峽(Strait of Hormuz)持續封鎖及中東衝突引發全球能源市場緊張的背景下,確保供應安全。

對此,環保人士呼籲歐盟應維持原有的甲烷法規不變。聯合國(UN)上個月也曾敦促各國重新致力於減少甲烷排放。甲烷佔全球溫室氣體暖化效應的三分之一,其威力約為二氧化碳(CO2)的80倍。而在人類活動釋放的甲烷中,有35%來自化石燃料部門,主要源於石油和天然氣營運中的洩漏、燃燒與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