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 一審重判7年半、罰金1億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一審重判7年半(圖/民視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過去在街口投信配售「ETF期街口布蘭特正2基金」追募案時,藉「左手賣右手」自肥6665萬元,台北地院一審依加重背信罪判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偽造文書罪判處6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北院還在判決書中痛斥,胡亦嘉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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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vs.記者(2022):「董事長你有涉案嗎?,對於涉案這部分有沒有什麼話要說?。」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2020年辦理發行配售布蘭特原油期貨基金時,被控訴獨厚自己、自肥6665萬元,沒有公平配售給所有投資人,遭到起訴。如今一審判決出爐,依加重背信罪判刑7年,併科罰金1億元,偽造文書罪判處6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 一審重判7年半、罰金1億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一審重判7年半(圖/民視新聞)

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2021):「跟黃天牧絕對奉陪到底呀,那看誰戰到最後呀,我40歲那看看他能當多久囉。」

台北地院合議庭痛斥,胡亦嘉利用職務上的控制地位、配售權力以中飽私囊,無視法紀、恣意擅斷,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在金管會調查後,更製作不實文件,掩飾其最終受益人身分,試圖湮滅證據。針對特別背信罪部分也始終否認犯行,甚至當庭對檢察官比中指,氣焰甚高、藐視司法。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 一審重判7年半、罰金1億
街口創辦人胡亦嘉自肥6665萬一審重判7年半(圖/民視新聞)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本案因為對檢察官有比中指的情況,恐怕被認為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在本案就是原本的案件當中,恐怕會從重量刑,來處理這個情況。」

會不會再上訴,就等後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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