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男涉嫌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根據《聯合報》報導,鄭璧欣與劉政道早年都任職萬華分局,兩人有不錯私交。調查局今年5月就搜索約談劉政道及郭哲敏大帳房杜韋蓁到案,檢方當時就以貪汙罪聲押禁見劉男獲准,劉男向高等法院提抗告成功,高院以「難認其違背職務收賄嫌疑重大」發回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6月再開羈押庭,劉男政僅承認是辦案「便宜行事」,承認有拿A案查B案,但否認有收受賄賂,法官訊後諭令30萬交保。
報導指出,調查局檢視劉政道遭扣押的手機及相關證物後發現,陳志全、施建芃雖長期追隨郭哲敏,私下也各自經營放款公司。兩人疑似為了追查債務人行蹤,透過中間人鄭璧欣牽線,以每筆新台幣8千至9千元的代價,委託劉政道查詢民眾個人資料,鄭璧欣則從中收取「活動費」。劉政道因此涉嫌觸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劉男疑助放款公司查個資
劉政道不僅查詢基本個資,甚至連手機通聯紀錄及發話基地台位置都洩漏,使放款公司得以掌握相關人士的位置。調查局認為其洩密情節嚴重,並將鄭璧欣列為全案關鍵人物,日前南下搜索鄭男住處,查扣相關電磁紀錄及證物。
據了解,劉政道目前仍否認涉貪,對於違規查詢通聯資料的原因則避重就輕。檢方認為他涉嫌貪污重罪,且有串供、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至於劉姓男子先前在南港分局任職,因涉嫌濫查個資被羈押,目前已被停職。
萬華分局退休員警鄭璧欣20萬交保。(圖/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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