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原裁定交保 中檢不服抗告更裁收押禁見
檢方調查指出,台中地檢署日前二度搜索中聯油脂公司,針對陳姓廠長、精油課江姓襄理及品研課陳姓副課長等3人執行搜索,並通知公司油品製程及品管相關人員共9人到案說明。搜索過程中,檢警查扣行動電話、雲端資料及電子設備,並調閱中聯公司製程報表、異常通報紀錄、原料進口資料,以及遭驗出苯駢芘超標的7批沙拉油銷售明細。
檢方偵訊後認為,陳明榮身為中聯油脂煉油廠廠長,也是食品安全小組負責人,對油品品質與食安管理負有監督責任,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中院先前裁定陳明榮以100萬元交保,後續檢方提出抗告,法院再傳訊後,改裁加保100萬元。
台中高分院認共犯證人數量不少 今更裁廠長收押
對於交保裁定,台中地檢署不服再次抗告,主張陳明榮為中聯公司煉油廠最高管理者,具備管理及監督油品品質的權責,且案發前疑與相關人員形成「隱匿案情」共識,存在勾串共犯、滅證的高度可能性。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本案涉及其他具有利害關係業者,相關共犯及證人數量不少,案情仍有釐清必要,認定檢方抗告有理由,撤銷原交保裁定並發回台中地院更裁。台中地院今上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最終裁定陳明榮收押禁見。
台中地檢署抗告成功,台中地院裁定收押。(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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