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永住資格申請 節省日本社會資源
綜合時事通信等日媒
報導,在修正案推動期程方面,日本政府4日開始公開徵求意見,計畫10月完成修訂,明年4月上路。日本法務大臣平口洋在記者會上說:「考慮到永久居留是最穩定的居留資格,政府從確保不會成為公共負擔的角度出發,進行了必要的檢討。這是為了實現與外國人的秩序共生社會的必要措施。」
在此次外國人永久居留指南修訂案方面,申請人申請永久居留時,未來預估可以領取的年金金額,要達到「一個日本家庭以平均收入水準工作,並連續加入厚生年金30年」所能領取的水準;若是未達標準,當事人持有的金融資產也會納入考量。同時,在申請永久居留時,也將新增日語能力以及子女就學相關條件。
在日本規範外國人出入境、在留資格與難民認定的基本法律《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規定,取得永久居留許可需符合三項條件:(1)品行良好(2)擁有維持獨立生活的資產或技能(3)符合日本國家利益。
現行指南是在針對第2項規定「日常生活中不成為公共負擔,且預期未來能維持穩定生活」的基礎上提高標準,並在第3項上新增「必須積極且具體地為國家帶來利益。」
截至2025年底,日本約412萬名外國居民中,永久居留者約94萬人。出入國管理廳根據調查結果,發現永久居留者接受社會救助的比例與日本人處於同等水平,因此決定提高申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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