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階警官女兒涉詐騙洗錢,遭法院判刑,畫面中左邊這名吳姓女子,父親是現任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母親是現任信義分局長蕭惠珠。前年11月,當時29歲,擔任牙科助理的吳姓女子,需要15萬元周轉,對方要求提供帳戶密碼,把提款卡寄到超商,吳女照做後,有三位民眾遭詐騙18萬2千元,檢察官查出帳號來源,將吳女起訴。
雲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吳姓女子聲稱自己也是被害人,被騙了10萬元,但法官認為吳姓女子急於借款未有效查證,屬於"不確定故意",而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判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
台中市警察局長 吳敬田:「因為朋友急需用錢,那她看到這個社群網路的廣告,那誤信這個廣告,加入了這個社群去貸款。她個人當然非常的自責,自己的父母是警察,結果她自己還被騙。」
吳姓女子聲稱自己也是受害人,因此拒絕認罪,加上未與被害人和解,遭法官判刑五個月。(圖/翻攝臉書)
儘管吳姓女子喊冤,但她確實交出帳戶,淪為詐騙集團共犯。她的父母警界資歷豐富,爸爸從分局長一路升上縣市警局長,媽媽除了是分局長,也曾當過訓練科長,兩人致力打擊犯罪,不料女兒卻成了詐騙共犯被判刑。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子榮:「她涉犯的是幫助犯,洗錢防治法的這個犯行,承審的法官最主要是認為,在目前的政府的宣導下,以及詐騙盛行下,當你提供這個賬戶給對方的時候,其實就有這樣的一個,不確定故意。」
吳敬田與蕭惠珠被喻為警界神鵰俠侶(圖/翻攝臉書)
蕭惠珠過去也曾親自到銀行,宣導詐騙集團犯罪手法,積極打詐,夫妻倆發文字聲明回應,小女年輕,社會經驗不足,誤信詐騙集團話術,將提款卡寄出遭詐騙集團盜用,小女已成年,獨立在外生活,她與家人都尊重法院判決。蕭惠珠更強調她本人因為女兒這個案件,長期投入識詐宣導,呼籲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廣告,避免受騙。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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