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准辜仲諒暫時解禁 爭取賽事在台舉辦
中信銀行約20年前以9.5億元購入澄清湖大樓,檢方指控,時任董事長辜仲諒與前妹婿、金融投資處長陳俊哲(通緝中)及李聲凱合謀,透過關係人交易將成交價由8.5億元墊高至9.5億元,造成中信銀損失1億元。一審認定罪名成立,除判刑外,並裁定限制出境出海,要求他每天固定時間以個案手機拍攝臉部照片,傳送至科控中心打卡報到;高院今年1月裁定延長相關限制。
近期辜仲諒主張,他8月13日需赴上海與WBSC會長等人會商2027年世界12強棒球賽及2028年洛杉磯奧運棒球參賽資格賽等事宜,並爭取在台舉辦;同時,亞洲棒球總會(BFA)8月9日至15日在杭州舉辦第12屆U12棒球錦標賽,他以會長身分須於賽事最後一天主持閉幕與頒獎典禮,故聲請於8月12日至16日暫時解除限制。
高等法院合議庭審酌後,昨日裁准辜仲諒以3億元交保,並責付運動部常務次長洪志昌及委任律師葉建廷。合議庭指出,辜仲諒提供的電子郵件、邀請函及賽程表等資料顯示,他確有親自出席的必要;且其過往多次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均有依規定返國,這次行程亦具相當公益性,加上責付人聲明有助防止逃亡,故准予暫時解除境管。本件仍可抗告。
世界棒壘球協會(WBSC)執行副會長辜仲諒過去參與「國家棒球訓練基地」揭牌典禮。(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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