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公司表示,這筆現金將依「遺失物」相關流程處理,若經檢視可辨識失主資料,將主動聯繫對方前來認領;若無法確認失主身分,則會建檔入庫,等待失主前來認領。實際查詢高鐵遺失物系統,近半年「現金遺失物」就多達5939筆。
至於這筆百萬鉅款若遲遲無人認領,高鐵指出,遺失物依《鐵路法》規定保管1年;筆記型電腦、手機、相機、DV及隨身碟等電子產品因涉及個資問題,期滿後將委由合法資源回收業者銷毀,衣物及用品則會捐予公益團體辦理義賣或轉贈弱勢機構。
依《鐵路法》規定,遺失物經公告1年後仍無人領取,鐵路機構即取得其所有權。換言之,這筆100萬元若屆期仍無人認領,依法將由高鐵公司取得所有權;至於後續如何處分,高鐵目前尚未進一步說明。(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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