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本案由高雄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李冠林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 偵辦宋麗華、鄭任祐等人共同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刑法詐欺罪等案件。
檢方昨日前往宋麗華高雄住處執行搜索,並查扣上千萬現金、珠寶,也傳喚被告、證人到場;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2人共同涉犯詐欺、洗錢等罪嫌重大,並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於羈押訊問庭將在今日下午4時50分召開。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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