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夜閒晃釀大禍 殺蟲劑噴打火機燒毀賣場
回顧整起案件,2023年12月3日凌晨,20歲的郭男、黃男與24歲的周男相約到中壢區中華路二段的家樂福中原店吃宵夜。吃飽飯後,3人便在賣場內閒晃打發時間;當他們逛到地下1樓的清潔用品區時,郭男竟突發奇想,拿起架上的殺蟲劑朝著點燃的打火機狂噴。由於賣場內部存放大量易燃商品,火勢瞬間失控蔓延,桃園市消防局緊急動員百名警消、耗費數小時才將大火撲滅。整起火警雖無人傷亡,但卻造成賣場嚴重毀壞,當時預估營業損失與重建費用高達3億元。
3屁孩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在家樂福中原店噴殺蟲劑點火,釀成大火燒毀賣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法院判決出爐 主嫌面臨「逼近4億」天價賠償
這場荒唐惡作劇的代價究竟有多高?根據桃園地院最新判決書指出,包含旺旺友聯、國泰世紀、新光產物等8家保險公司,在理賠家樂福損失後,聯合對郭男提出損害賠償的代位求償。法官審理時,郭男經合法通知未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爭執,法院綜合各項證據,判處郭男應賠償9家保險公司共計高達3億9827萬餘元。此外,設櫃於賣場內的路易莎咖啡也遭受波及,其保險公司經公證理算後,針對機器設備、營業裝修及貨物等損失,同樣向郭男代位求償97萬9326元,均獲法院判准。在刑事責任部分,郭男因涉犯「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已被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最終判決郭男應賠償9間保險公司近4億。(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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