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美航空與墨西哥航空去年入稟法院,阻止美國交通部(USDOT)撤銷其合資企業的命令。該合資案允許兩家航空公司協調美墨航線的班表、定價與運能。美國第十一巡迴上訴法院指出,交通部未能合理解釋為何在此案中進行了比以往更受限的市場分析,且對該合資案施加了未曾要求於日本類似合資案的審查標準,因此認定交通部的決定「任意且反覆無常」。
去年,美國司法部與交通部曾批評該合資案是「合法化的共謀」,控制了墨西哥城航線近60%的業務。持有墨西哥航空20%股權的達美航空則反駁,川普政府對其合資案的審查標準,明顯比聯合航空與日本全日空(ANA)等其他合資案更為嚴苛。
去年美國交通部曾採取多項針對墨西哥航空業的行動,包括撤銷墨西哥航司13條赴美航線的批准。交通部長 Sean Duffy 去年曾指責,墨西哥在未面臨後果的情況下,「非法取消並凍結美國航司航班長達三年」。目前,兩家航空公司及美墨政府均未對此判決立即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