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媒體在高雄小港機場蹲守,昨日深夜才從越南旅遊返國的趙建銘,一出關便拿出一疊文件向在場記者分發;上頭是他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不斷地向媒體強調「看第八條」,並圈出「第八條」強調有保密條款。對於記者的連番追問,趙建銘一路快步走出入境大廳,坐上安排好的休旅車後離開機場。
仔細觀察趙建銘與陳幸妤的離婚協議書,第八條的保密條款中寫道,「雙方就婚姻期間的個人生活、職業等相關隱私,及協議期間的細節,均應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揭露、批評、詆毀;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該方應賠償懲罰性金額一億元。」
趙建銘在機場現場發放給記者的離婚協議書「保密條款」。(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李怡貞質疑:公開條文算不算洩露「協議細節」?
對於趙建銘在機場的動作,律師李怡貞在臉書發文質疑,「陳幸妤到底為何會嫁給這個腦X?回台灣直接把離婚協議書的保密條款揭露?」她指出,離婚協議書中這般確切的保密條款文字,不就是等於協議期間的細節嗎?另外,雙方的職業都是醫師也無保密之必要,若有違法醫療行為當然要依法查辦。
離婚後事項根本不在保密範圍
再回頭去看看陳幸妤當初的一星評論,李怡貞指出,講許姓護理師部分都是在講離婚後的事,根本不在保密範圍內,質疑這份保密協議的重點只在保密趙建銘的個人生活,「Jimmy你的個人生活到底是有什麼好保密的啦?不是都在脆上嗎?都是公開的啊!」
更多新聞: 快新聞/趙建銘深夜返台!「甩離婚協議書」急快閃:違保密協議「賠1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