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刑公投遭否決!許宇甄轟中選會「沒收人民表態權」
許宇甄指出,根據「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的民調,有73.3%的民眾支持以公投方式推動鞭刑打擊詐騙;另外有84.7%的民眾支持政府針對重大詐騙、虐童、性侵等犯罪引進鞭刑,或至少正式進行評估。「這些數字不代表公投一定會過,卻足以證明社會對現行刑罰制度與司法正義存在強烈改革期待。」
根據「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的民調,有73.3%的民眾支持以公投方式推動鞭刑打擊詐騙。(圖/民視新聞資料照)對於中選會否決公投的理由,許宇甄則指稱,中選會認為現行法律並沒有鞭刑制度,因此公投屬於「立法原則創制」,而非「重大政策創制」。她說,這個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因為重大政策往往都需要透過後續立法才能落實,「不能因為政策最終需要修法,就反過來認定它不是重大政策。」此外,許也指,重大性侵、虐童、詐欺等犯罪應該採取何種刑罰,是一項牽涉國家刑事政策與司法制度的重大選擇,「豈能只用『現行法律沒有』6個字,就把人民表態的門關起來?」
「中選會第2個理由,是鞭刑可能涉及2公約所禁止的酷刑、殘忍或不人道處罰,因此存在人權疑慮」,許宇甄說,2公約的人權保障當然必須受到尊重,但刑罰究竟要如何在保障人權、犯罪嚇阻與被害人正義之間取得平衡,本來就是值得社會持續討論的議題,尤其是各國制度、歷史與民情也有所不同。因此她也指,中選會可以提出人權疑慮,卻不能因為對爭議已有立場,就連人民討論、辯論與表態的機會一起沒收。
最後,許宇甄更稱,中選會一方面認定鞭刑不屬「重大政策」,另一方面卻又以國際人權公約、刑罰制度、基本人權作為審查理由,「如果一項議題重大到涉及司法制度、刑罰政策、基本人權與國際公約,怎麼最後反而被中選會認定『不是重大政策』?」她強調,立院從來不是要求中選會支持鞭刑,而是希望保留人民表態的權利;若獨立機關變成替人民決定「什麼可以討論、什麼連票都不能投」的關卡,恐怕不只是擋下一項公投,更可能讓民眾未來面對爭議政策時,連發聲的機會都不敢爭取,讓台灣社會形成寒蟬效應,「只要少數獨立機關委員不認同,人民再強烈的改革期待,都可能連進入公共辯論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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