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先前稱依照既定程序揭露身分資料,指廉政署提供的制式表格只是範本,就連北市府法務局長也表示,因為市長沒參與審核,沒有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政風處甚至說市長利益衝突屬於監察院管轄。但台北市議員林延鳳爆料,115年的工務局創新計劃補助案,工務局長就有填「公職人員身份關係揭露表」,另外勞動局也有22件填寫此表格的紀錄,質疑局長都知道要填寫,市長為何不用?
對此,陳敏鳳認為,連工務局長都知道要簽,全部局長都要守法,為何只有市長不用?是否北市府的局處首長都在幫蔣萬安打掩護,尤其政風處跟法務局出來幫市長背書,難道以後其他局長也可以不用簽,若申請補助不用公開關係人資料,恐怕變成黑箱作業,直言首善之都這樣運作,為了掩蓋市長的失誤,把整個台北市政府的廉政全部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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