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轎車停在巷弄,藍衣男子先上車,身穿黑衣的女友、手上還抱著大娃娃,沒想到成了她最後身影。兩人一起出遊,男友卻痛下殺手。
殺女友兇嫌vs.記者:「是預謀犯案嗎,為什麼要殺女友啊。」
面對提問沒說話,上銬被押上警車,依殺人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女失聯近1月遭恐怖情人勒斃(圖/民視新聞)
回溯半個月前,女子人間蒸發,妹妹焦急把照片PO各大社群協尋,姐姐跟男友吵架把手機丟了,手機定位在三芝區,有去尋找但沒下落。9/5家人去蘆洲分局報失蹤,9/10又跑到士林求助,警方隔天發現遭棄屍在陽明山。
民視記者張景涵:「實際回到棄屍地點,可以看到這裡相當偏僻,加上樹木遮擋,因此死者被發現時,已經成了一具白骨。」
法醫高大成:「一般來說在台灣,大概兩個禮拜是最快的變白骨,蒼蠅就來了,蛆就是要吃肉的,所以蟲就出來了,蛆就一直吃一直吃所以很快。」
37歲周姓兇嫌和被害的39歲鄭姓女子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交往約兩個月,同居在男方三重住處。但常因為金錢和生活瑣事吵架。
8/16早上,女子傳訊息給妹妹說想分手,傍晚又傳訊息說要和男生去陽明山,之後就失聯。
女失聯近1月遭恐怖情人勒斃(圖/民視新聞)
追溯行車軌跡,從淡水開到三芝,沿著北海岸,往石門、金山,再到陽明山。他們一整路大吵,男方還懷疑女子劈腿,最後氣得用童軍繩勒斃,開了7.4公里遠再棄屍。
士林分局分局長許城銘:「出不了解這是單純這個一對情侶,因為這感情的糾紛爭執,那男方這個情緒控管失控,所以才造成這樣的悲劇跟遺憾。」
原本男子還謊稱「兩人吵架,女友中途下車不知去向」,甚至去報案稱「女朋友失蹤了」,直到警方告知找到遺體,他才改稱"失手殺人"。但死者原以為美好的愛情,最終走向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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