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杰表示,114年全運會桃園選手拿下亮眼成績,所有選手與教練的努力都值得肯定。也正因為選手如此努力,張市府更應把保障與獎勵制度做好,而不是拿選手拚出的成績邀功。
黃世杰進一步指出,此次質疑的是《桃園市參加全國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團體獎勵要點》、《桃園市參加全民運動會績優選手教練及組隊單位獎勵要點》、《優秀運動人員參加國內競賽補助及獎勵要點》等攸關選手權益的行政規則,至今仍停留在張善政上任前的版本;體育局卻大談培訓計畫與訓練資源,始終沒有正面回答被質疑的部分。
黃世杰批評,張市府面對質疑,除了熟悉的「卸責三部曲」,現在更「好的不學學壞的」,仿效蔣萬安「問A答B」。「我們問行政規則為什麼不修,市府卻回答推動多少培訓計畫,完全答非所問。」
黃世杰強調,體育政策涉及選手培訓、競賽補助、獎勵制度、運動場館及全民運動等不同面向,任何有助於選手的政策與資源投入都值得支持;但培訓計畫不能取代制度檢討。面對物價與競技環境改變,直接涉及選手與教練權益的補助、獎勵制度,更應適時調整。
此外,黃世杰也指出,體育局此次同樣迴避《遠見》運動城市評比,桃園總排名落到六都第5,全民運動、競技運動也都是第5。面對外部評比反映的問題,市府不應只挑有利數據宣傳,卻對不足之處避而不談。
黃世杰表示,桃園選手的好成績,是選手與教練長期努力的成果,政府的責任則是用制度接住選手。「選手一直往前跑,張市府的制度卻停在三年多以前。與其拿選手成績替自己背書,不如先回答:攸關選手權益的制度,為什麼三年多都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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