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規第 3 條明確指出,移民管理機關在核實人員身分與事由時,可以合理搜旅客手機電腦等。(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擴大搜查電子數據與限制出境 執法邊界引發疑慮
本次新規中最受爭議的內容,包含第 3 條明定移民管理機關在核實人員身分與事由時,有權要求旅客提供「電子數據」等資訊且旅客必須配合,等同變相搜查手機與電腦;第 4 條則規範,若在境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或違反出口管制與技術進出口規定且「可能危害技術安全者」,主管機關得直接限制其出境 6 個月至 3 年。
陸委會指出「台商」、「台企幹部」、「半導體與高科技人才」、「基層公務員」、「宗教界人士」這5類人赴中前要審慎考慮。(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陸委會點名「5類高風險族群」 赴中需多加考量
陸委會副主委沈有忠指出,中共此舉是將出口管制與技術管理納入出入境審查。在未經法院定罪的情況下,只要中方單方面認定「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執法人員就能隨意濫權扣留,對赴中人員造成巨大的不確定性。沈有忠特別強調,以下 5 類台人若規劃前往中國大陸,務必提高警覺並多加評估,包括「台商」、「台企幹部」、「半導體與高科技人才」、「基層公務員」、「宗教界人士」。
美國國務院點名「雙重國籍台灣人」赴中恐遭到不當拘留。(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美國發布旅遊警示 點名「雙重國籍台灣人」恐遭不當拘留
除了台灣政府發出警示,美國國務院亦更新旅遊提醒,將中國與香港維持在第 2 級「提高警覺」,澳門則列為第 3 級「重新考慮是否前往」。美方特別點名「具備雙重國籍的台灣人」,強調這類族群入境中國後,極易受到中方海關嚴格檢視、騷擾,甚至面臨遭非法不當拘留的風險,呼籲相關人員切勿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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