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告丈夫強制性交!陰道深處竟驗出「陌生男DNA」
判決指出,阿坤與婷婷於2017年11月結婚,兩人感情隨著時間流逝逐漸變淡,女方自2021年8月起便多次無故離家、未返家過夜。2023年2月,夫妻因故爆發爭吵,婷婷隨後前往台北馬偕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指控阿坤凌晨對她強制性交。台北地檢署為釐清案情,委託刑事局進行DNA鑑定,結果從婷婷陰道深處採集的棉棒檢體中,驗出男性Y染色體DNA-STR型別,但經比對後確認與阿坤不同,檢方因此認定罪嫌不足,對阿坤作成不起訴處分並確定。
阿坤與婷婷於2017年11月結婚,兩人感情隨著時間流逝逐漸變淡。(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控夫性侵反被打臉!人妻體內驗出異性DNA稱「不知為何有」
阿坤得知鑑定結果後認為,妻子在遭指控的時間前數日,曾與其他男性發生性行為,已違反婚姻中的忠誠義務,因此另案求償。面對丈夫提告,婷婷否認與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為何會在私密處驗出其他男性DNA,並主張阿坤過去曾就侵害配偶權提告但遭法院駁回,認為本案應受到前案既判力拘束。
台北地院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以及婷婷行為對婚姻關係圓滿、安全所造成的影響,認定已侵害阿坤基於配偶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圖/翻攝Google Maps)
法官不採信女方說詞 判賠綠帽夫5萬確定
台北地院院審理後認為,鑑定採用的分層萃取法可有效區分男性細胞,且婷婷無法提出合理解釋,說明該名男性DNA如何在沒有性行為的情況下留存在陰道深處,因此認定她確曾與其他男子發生性行為。至於既判力部分,法官指出,本案DNA鑑定及不起訴處分均是在前案言詞辯論終結後才出現,並不受前案既判力遮斷效影響。法官審酌雙方身分、經濟狀況,以及婷婷行為對婚姻關係圓滿、安全所造成的影響,認定已侵害阿坤基於配偶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二審廢棄原審判決,改判婷婷應賠償阿坤5萬元,並負擔相應利息,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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