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典霖涉賄選遭聲押 彰檢再爆另涉貪污偽造文書
彰化縣議會今年6月23日舉辦的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外界質疑該活動實為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謝典霖表姑陳貞妃的輔選餐會,加上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當天亦到場,引發議論。
彰化地檢署獲報後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向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於16日持彰化地方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九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同時通知謝典霖、其父謝新隆、母親前立委鄭汝芬及議會員工等近二十人到案說明。
陳珍妃等人認罪 七人交保
經檢察官偵訊後,彰化地檢署認定謝典霖、謝新隆、鄭汝芬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秘書等五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及必要,予以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
其餘七名共犯,包括陳貞妃在內,均坦承涉犯投票行賄罪嫌,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交保,其餘近十名選民則請回。
彰檢補充聲明 另揭貪污、偽造文書罪嫌
彰化地檢署後再就羈押理由發布補充說明。地檢署指出,被告謝典霖等人除以詐取公款辦理餐會進行賄選之外,經進一步清查,另發現謝典霖等人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因此除原先的投票行賄罪嫌外,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三條「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重大。
地檢署強調,本案仍有擴大深入追查之必要,特此補充說明。據了解,彰化地院預計今日下4時30分召開羈押庭。
國民黨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左二)(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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