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骨對話紀錄曝光 小三辯稱證據不實遭打臉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明在交往期間互動頻繁,對話紀錄包含「想你、想偷抱」、「我們無套」及討論性病檢查等內容,甚至傳有「小小王有好一點嗎?」、「親一下就好,我怕又弄傷小小王」、「我吃你就好,你不要親」、「很想抱抱你」、「我要親你」、「吃你口水」、「你很健康都沒有味道,都是肉肉很香的味道」等。此外,小花曾直接質問小美關於兩人出差時的親密行為,小美當時也坦承:「那是在前男友之前的事,那次我很醉。」。
阿明與女下屬小美頻傳露骨對話,如「我吃你就好,你不要親」、「很想抱抱你」等。(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案件審理期間,小美否認與阿明有不當交往,並質疑小花提出的對話紀錄真實性,主張小花未能具備充分舉證。但法官檢視相關對話內容後認為,訊息中涉及極度私密且特定親密關係才可能產生的互動細節,客觀上已足以證明兩人存在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感情與肢體接觸,對小美的抗辯不予採信。
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 小三下場慘了
法官審酌,小美身為阿明下屬,明知對方已有婚姻關係,且在小花提出質疑後仍持續維持不倫關係多年。事發後更一再推諉,難認具有悔意,確實已嚴重侵害小花的配偶身分法益。考量小花大學畢業、年收入約72萬元;小美則為碩士學位、擔任專案經理且年收入約80萬元等雙方社經條件與損害程度,法官認定小花求償100萬元過高,最終裁定小美應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地方法院最後判決小美侵害他人配偶權,應賠償正宮精神慰撫金30萬元。(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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