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議員候選人交保 橋頭地檢署抗告:限制措施難防勾串滅證
橋頭地檢署複訊後,認定張騏晟與其父、前高雄市海洋局長張漢雄,及胞兄、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張鈞華等三人,涉犯投票行賄、加重詐欺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於10月13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橋頭地院當晚裁定,張騏晟以200萬元交保,張漢雄與張鈞華則予以羈押禁見。
橋頭地檢署表示,昨(21)日收受法院裁定後,由專案小組深入研析全案事證及裁定理由,認為法院以張騏晟無羈押必要而命其具保、附加限制條件,仍有未充分審酌全案事證之處。
檢方也指出,所命具保及附加限制條件,恐不足以有效防止被告與共犯或相關人員勾串、湮滅證據,且實際執行上有監督困難,難以取代羈押所要達成的保全目的。為確保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橋頭地檢署已依法向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妥當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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