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神啦啦隊「美人魚學姐」中成員LIA昨天(2日)在高雄市區騎車時,被一名陌生男子尾隨20分鐘,當時她穿著長袖、長褲,腳上穿著高跟鞋,並無暴露裝扮,而LIA卻遭該名男子主動騷擾,「小姐,妳的腳趾頭很白很嫩,我可以舔一下嗎?」讓她當下相當不舒服,「可以不要這樣子嗎?你這樣我要報警囉!」
LIA事情發生後在社群上發出行車紀錄的貼文,公開當下對話讓事件引起粉絲關注,但LIA在不希望占用社會資源的心態下,透過海神球團感謝外界對她的關心與溫暖聲援,同時表示,將不會接受採訪,亦不對外發表進一步評論。球團同時簡短聲明,「嚴正譴責任何形式的言語與行為騷擾,並會持續協助與陪伴團員,確保成員們的安全。」
LIA。(圖/翻攝自 LIA IG)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更多新聞:籃球(影)/還不來!李多慧、野獸林志傑11/1現身凱道 見證總統盃3對3冠軍誕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