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三夜挑燈夜戰 公務員年改三讀通過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全數共計92條,歷經三日半的挑燈夜戰,立委逐條發言討論,於今(27)日下午1點,三讀通過,完成年改第一步。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三讀通過重要條文:


樓地板門檻:月退金額為32,160元。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繳費負擔:由公務員「自負退撫基金」,可併計退休年資。

退休金採計年限: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退撫基金提撥率:由12%~15%,提高至12%~18%。

財務平衡機制:每三年精算一次。且若「提撥率」與「精算建議費率」相差1.5倍,則提升提撥率至少1個百分點。

月退休金起支年齡:106年起,不得低於65歲。

危勞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不得低於55歲。

18%優存利率:2年內退場。

所得替代率:從75%降至60%,緩衝期為10年。

遺屬請領年金(嫩妻條款):婚姻關係達10年以上且年滿55歲,方可領取。

自殺撫卹:自殺死亡,可比照病故或意外死亡認定撫卹。

可攜式年資:離職轉入其他職業,年資可併計。

雙薪肥貓條款:退休再任逾基本工資,則停發月退休金。

離婚配偶請求權:離婚配偶可請求分配所支領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