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兼營 2017/12/18 19:01:04修《漁業法》不得兼營 花蓮漁民生計受阻為了維護海洋資源,漁業署修訂《漁業法》,規定拖網、延繩釣、魷釣等漁法,只能是主要營業項目,不可以兼營,並在2017年1月初實施,讓不少漁民來不及更換執照,變成違法捕魚。花蓮漁民今天(18日)向花蓮縣議會陳情,盼漁業署放寬規定,讓他們能維持生計。 1 目前頁數 :1/1 熱門新聞 熱門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