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愛情契約 2026/09/13 13:42:04交往「簽愛情契約」不許接觸異性!男逼女「公廁、飯店激戰20次」恐怖條款曝社會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一名高姓男子在與女友交往期間,竟展現出極具控制慾的恐怖心態,強逼對方簽署「愛情契約」,條款不僅要求女方不得與任何異性接觸,更載明若敢違約就必須發生性行為,否則將遭受生命安全威脅。在男方的恐嚇與心靈操控下,受害女子深怕安全不保而步入陷阱,交往5年期間被迫在飯店、公共廁所等處遭硬上多達20次。地檢署近期偵查終結該案,依強制性交、恐嚇等罪嫌起訴高男。 1 目前頁數 :1/1 熱門新聞 熱門關鍵字 交往「簽愛情契約」不許接觸異性!男逼女「公廁、飯店激戰20次」恐怖條款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