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微罪不舉 2025/12/04 10:15:12快新聞/翁曉玲提案「貪污5萬以下不罰」 律師嗆:不懂就不要亂修法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台北市一名清潔隊員日前將廢棄電鍋轉送給拾荒婦人,遭同事舉發,最終被依貪污罪起訴。法院昨日判處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並褫奪公權1年。對此,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指出,立委翁曉玲已提案修法,主張為落實「微罪不舉」精神,貪污金額5萬元以下不罰。然而,律師林智群對此批評:「不懂就不要亂修法。」強調貪污本屬重罪,完全不符合「輕罪」不起訴的條列。2019/12/12 11:55:34不是所有「小便宜」都可以「貪」,小心已經觸法!貪小便宜的心態,是人性的弱點。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會貪小便宜,因為貪小便宜可能要付出的代價,可能一點都不便宜。除了可能會面臨賠償的問題,還有可能觸法,近日就有兩起因為貪小便宜而被檢察官起訴的案子,就讓我們來看看,究竟是怎麼樣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呢?吃到飽的店 自行打包外帶根據媒體報導,一名婦人至1家吃到飽的麻辣鍋店用餐,拿了一堆食材,卻趁店員不注意時,把食材偷偷裝進塑膠袋內,共拿走2包牛肉片、2包火鍋料、 1 目前頁數 :1/1 熱門新聞 熱門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