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大衝突520總統就職柯文哲被告青春主播營AI主播看新聞學英語四季線上戲劇強綜藝強 首頁 檢察官會議 2017/09/02 15:29:34檢察長辦案!可行乎?根據報導高雄地檢署(下稱雄檢)檢察官會議決議檢察長自2017年9月7日起,檢察長周章欽除了綜理署內行政事務,「應分案偵辦無人犯在押之重大危害治安案件」,辦完一件後,再續分同類型案件一件,但免輪分一般偵查案件,並免輪值所有內外勤值班。簡單說,就是要求檢察長一樣要親自辦案。當然能擔任檢察長一定是從基層檢察官和主任檢察官一路歷練上來,辦案能力絕不在話下,可是要求檢察長親自辦案,這真的適當嗎?先從體制面向 1 目前頁數 :1/1 熱門新聞 熱門關鍵字 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