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團協會申請公車廣告  市府以「涉誹謗」駁回
台北市公運處被投訴,真的管太多,台灣陪審團協會日前要申請公車廣告,都已經話好圖也印上車身,卻突然被公運處駁回,說裡頭「參審制、反陪審反民主」',等字眼,涉嫌誹謗,議員就痛批,現在北市府是回到戒嚴時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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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北市公車滿街跑,外面車身廣告繞著北市轉,曝光效益大,不管辦活動,還是電影宣傳,業者都喜歡利用廣告,但現在卻有議員質疑,公運處伸黑手,干涉廣告言論自由。

北市議員(民)顏若芳:「公車廣告的刊物上面的內容,送到我們台北市公運處來審核時,我們公運處說這個法令,有可能涉嫌誹謗。」

本案的文字跟圖案,違反設置管告事項的第5點第2款的疑義,而這兩點,就是違反誹謗罪,歪曲事實,被公運處禁止上路。

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理:「今天其實已經解嚴了,心態上如果還有小警總的心態,變成我們自己在反民主,這點希望公運處能夠考量,憲法上的言論自由。」

買廣告的單位,就是他們,陪審團協會,為了推動陪審制買車體廣告,卻被冠上誹謗罪名,真的超傻眼。

北市公運處副處長尚錦堂:「我們退給三重客運上特別寫明,不符規定部分在於是說,是以新北市轄的路線,並不是我管轄的部分,我並沒有權責去核定它這個部分。」

公運處出面強調,是因為所屬地方權責不同才沒有核發,但除了這公文,公運處也回信,「和局處長官討論過,內容不宜」,事後澄清主因,也為發信未斟酌用字道歉,但牽涉司法跟民主字眼,卻被駁回,不免太敏感。(民視新聞林姍亭、嚴文謙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