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追逐擊斃嫌犯首開庭 勇警:我沒做錯
2013年8月13日,一名黎姓男子拒捕,開車衝進台北市西門町的人行步道,結果,被員警開槍打中腹部,送醫不治,家屬憤而提告,今天(6月27日)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員警張景義說自己依法行事,儘管有可能被判業務過失致死罪,而斷送警察生涯,也不後悔當初做了對的事情。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心情上一定會有無奈失落,但還是要尊重司法。」

還是只能尊重司法,員警張景義4年前在鬧區擊斃歹徒,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卸下警察制服,首度開庭,有點無奈。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以後大家要不要開槍?現在有些同仁說警察要不要追車,這種議題在講,有些同仁講說以後槍不要揹了,以後出來連棍子也不用帶,打傷人怎麼辦。」

時間回到2013年七夕情人節那天,一輛車在新北市中和南勢角拒捕,一路快車直衝西門町徒步區,過程中,意圖衝撞警方,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眼看情況不對,朝輪胎連開兩槍,其中一槍貫穿車體,命中嫌犯右腹,送醫不治。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我還是堅持說,我開槍那時候正當性,我們有證供的部分。」

檢方最一開始認為開槍是正當防衛,兩度不起訴,但家屬再議成功,檢方改變態度,由於死者家屬求償324萬,雙方和解金談不攏,法庭上,法官主張和解,對死者家屬說,你們以後還要做人,小孩在外面做什麼你們也知道,他是因為犯下竊盜罪才會被警察追,但接著也轉頭要張景義做最壞打算,如果判決有罪,警察生涯恐怕就此斷送。

 

萬華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不會擔心啦,做該做的事就好了。」

事隔4年,死者家屬首度露面,選擇低調,當時被擊斃的嫌犯留有遺孀,和年幼的孩子,整起案件正式進入司法程序,也攸關警方未來執法、用槍的判斷,審判結果,想必將影響基層員警士氣。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