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當面持刀殺妻 出獄後兒子拒養
真是現世報!屏東林姓男子20多年前,當著年僅4歲兒子的面,持刀殺死妻子,被判刑15年,父子倆從此不相往來。出獄後,又因為車禍只剩一條腿,每月只靠4000多元的殘障補助金過活。現在居然還向法院訴請,要求兒子應負起扶養義務,被兒子當庭拒絕;法官也認為兒子拒養有理,駁回林男請求。
更多新聞: 不滿申請保護令? 男持刀砍殺前妻與女兒

20年多前,在4歲兒子面前持刀殺妻的林姓男子,出獄後因為車禍鋸斷左腿,無法工作,每月就靠4000多元的殘障補助金過活,想要申請低收入戶,條件卻不符。

林姓男子:「卡在有兒子說兒子有能力賺錢養我,沒有啦兒子不管我,我又沒栽培兒子。」

鄰居:「他又沒養他(兒子)。」

跟弟弟住在鐵皮屋,林姓男子的處境看似淒涼,於是向法院訴請,成年的兒子要負起扶養義務,被兒子當庭拒絕,法院引用民法1118條之1的規定,對負扶養義務者,身體或精神上有不法侵害行為,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駁回林姓男子的申請,拒養有理。

屏東法院審判長潘正屏:「雖然法律上還有親子關係,但是實際上已經形同陌路,所以裁定免除相對人(兒子)的撫養義務。」

儘管全案還可以上訴,林姓男子得知法院判決結果,也很落寞,不過基於林姓男子處境艱困,縣府社政單位將介入處理。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更多新聞: 家暴夫埋伏工廠開槍殺妻 疑畏罪尋短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