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雇用中國籍漁工 12海浬內捕撈仍違法
週三(26日)上午,淡水海巡隊在淡水河口外巡邏時,發現一艘野柳籍漁船,海巡人員上船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該漁船雇用中國漁工在12海浬進行違法捕撈。


好幾名海巡人員登船查看,發現這艘船正進行違法捕撈作業,而船上幾名外籍漁工正忙著處理剛捕撈上來的魚蝦,由於中國籍船員在12海浬境內海域內是不能從事漁撈的,雖然船長表示因為跟著蝦群遷移,才會誤入12海浬內捕撈,海巡隊仍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4款,將船長等人移送法辦。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