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業要有良民證? 教師抗議:是羞辱

女作家林奕含自殺案,雖然檢方不起訴補教老師陳星,不過立法院之前已經通過,補教法修正條例,從業人員必須要有良民證,這讓業者覺得,陳星沒事,反而整個補教業被污名化,所以中彰雲投四縣市的補教代表,集體到教育部擴大修法的聽證會場上抗議。

在修正補教法公聽會會場,原本群眾情緒就很激動,就在這位幼教協會代表發言的時候,有人嗆聲,說這是補教場合,幼教請離席,意外成為引爆點。

冷靜10分鐘之後,繼續開會,主題是教育部要擴大修正補教法範圍,所以召開全台的第四場公聽會,在台中舉行,剛好前一天,台南地檢署,對補教老師陳星,處分不起訴,陳星不會有犯罪紀錄,這更讓補教業者,受不了已經修法通過,補教老師要有良民證這項法條。

 

彰化縣補教協會理事長林健民怒喊話,幹壞事的狼師他是不起訴處分,但是今天這個公聽會,再這樣被摸頭的話,我們這些善良的補教業者,馬上被判死刑。」

  

到場的有中彰投雲四個縣市的補教協會理事長,提出4項訴求:「不要扼殺孩童學習選擇權、爭取補教勞工就業權益、要求全國教育人員公平立法、拒絕歧視補教從教人員」。

中市補教協會理事長盧明桂任認為,這是對整個補教人員最大的羞辱,要求良民證那就包括學校老師,包括幼稚園包括所有從事教育的工作人員,大家一律平等。

 

抗議業者要求所有教育從業人員一律平等,校園也要實名制,而且補教和校園,必須共用狼師通報系統,才能保護學生。(民視新聞徐祕康、葉晏昇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