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偵辦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法官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對於法官的說法,檢方無法接受。
回顧整起案情,當時前總統馬英九聽完黃世銘報告,卻和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以及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討論,甚至要黃世銘向江宜樺專案報告,檢方認定馬英九涉及教唆洩密,將他起訴。但法官卻搬出憲法44條,總統對於院際爭執,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解決的條文,認為馬英九是執行總統職權,轉述方式也符合比例原則。
對於一審判決,檢方不認同,將提起上訴,馬前總統除了透過律師對外說明,馬辦也發新聞稿強調,他是執行總統職權,希望未來卸任總統,不必再面對各種無謂糾纏。但檢方決定上訴,馬前總統恐怕無法如願過平靜的生活。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