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在Threads發文分享,自己在「揮汗有禮」活動第一天完成運動目標後,就直接將紀錄截圖上傳,後來才發現截圖上的日期欄位只顯示「今天」,並沒有清楚標示日期,可能不符合審核規定,但由於資料送出後就不能修改,讓他只能無奈接受這週的機會可能作廢。
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民眾還不是很熟悉規則,紛紛留言表示「苦主+1,但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是我沒看清楚啊,反正還有很多機會,才50元,放寬心」、「沒關係,剛開始不清楚,下禮拜就知道了,放寬心」、「立刻去看我截圖,也是顯示今天」、「一樣的困擾」、「我也是沒有運動日期嗚嗚嗚」。
據了解,運動部「揮汗有禮」活動自9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年滿16歲、民國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國民都可以參加。活動期間內,民眾只要「擇一」完成指定運動任務,並用可記錄運動數據APP所產生的運動紀錄畫面截圖,或是載有運動日期及相關運動數據的證明,再上傳至運動部審核通過後,即可於活動網站領取「健康好禮50元折抵券」。
活動指定任務包含「時間型」單次運動達30分鐘以上、「步數型」單日累積達8000步以上、「距離型」單次健走或跑步達5公里以上,或自行車騎乘達15公里以上;每人每週最多可以領1次,活動共14週,全部完成最高可拿14張、共700元,活動總量共有200萬份,額滿後就會停止受理。
事實上,運動部曾提醒,民眾上傳的運動紀錄截圖,必須清楚辨識包含日期、運動時間、步數、距離等相關資訊,資料送出後會進入審核程序,審核時間約需5天,而且一旦上傳後就無法修改,因此民眾在送出資料前一定要確認截圖資訊是否完整。
民眾上傳的運動紀錄截圖,必須清楚辨識包含日期、運動時間、步數、距離等相關資訊。(圖/翻攝自「揮汗有禮」官網)此外,運動部指出,每筆運動紀錄只能申請1次,不能重複使用,上傳資料不得有竄改、偽造、拼貼、變造、以AI工具生成或其他無法合理證明實際運動行為的情形,若有其他違反活動規定情形,經運動部查證屬實者,得取消其活動資格及已取得抵用權益,且取消116年運動幣參加資格,如涉及違法情事,並得依法辦理;運動部得視審核需要要求參加者補充相關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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