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太太左手手肘因為粉碎性骨折,裏頭打鋼釘,外頭則打上一整排像訂書針的肉釘固定,足足有3個月不能動,造成這麼嚴重的傷害,竟然是因為跳社交舞,而地點就在華平里的活動中心。
華平里活動中心是屬於安南區公所的公有設施,為了活化利用,平常都有租借給外人使用,除了有舞蹈班外,大大的喜字也是喜宴辦桌留下來的。張太太的兒子認為,場地是公家的,磁磚地板不適合跳舞,加上地上有很多沙塵,容易造成滑倒,而且公所有投保意外險,應該負起連帶賠償責任,但公所覺得不是設施所造成的,拒絕賠償。
到底該不該賠,民眾看法也都不一,意外發生在5月,雙方協調多次依舊沒有共識,只有走上司法一途,交由法官來定奪。
(民視新聞/林俊明 台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