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女子遭判假結婚 地方法院判決大翻盤

1名中國配偶嫁來屏東內埔10多年,離婚後,丈夫主動向移民署檢舉自己和太太是假結婚,2016年12月鄰居夫家親戚10人連署陳情,中國配偶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改提民事訴訟,屏東地院認定非假結婚,聽到判決,中國配偶沒回應,丈夫則說很無奈。

應姓中國配偶在家裡開理髮廳維持生計,嫁來台灣都已經10多年,離婚後丈夫主動向移民署檢舉,自己和太太是假結婚,中國配偶遭註銷身分證,要被強制遣返,在去年12月附近鄰居和丈夫的親戚看不下去,10多人連署陳情,要替這名中國配偶喊冤。

中國配偶先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是假結婚駁回訴訟,她改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和前夫是出自真意結婚,屏東地院民事庭認定結婚並非通謀虛偽之意,讓這起虛偽結婚案在事實認定上,出現行政法院與地方法院不同調的情形。


投訴假結婚男子則表示自己很無奈,強調自己所說句句都屬實,移民署沒那麼含糊,沒那麼隨便判。

對於新判決,中國配偶不在理髮店內,沒做出回應,戶政事務所表示,中國配偶如果以民事判決理由申請恢復身分,將把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和民事訴訟判決送交內政部決議。

(民視新聞洪明生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