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電話約女藝人「開房間」 食品公司老總判賠

前女F4的團長Fanny劉樂妍,兩年前接到一通約她到汽車旅館陪睡的電話,認為被汙辱,氣得調出通聯報案、提告,並求償。事後檢警查出,打電話的人,竟是知名食品公司江姓總經理,他辯稱是打錯電話,但法官認定確實構成性騷擾,判賠3萬元。劉樂妍則認為判太少了,堅持再上訴。

在MV裡大秀性感身材,她是前女F4的團長劉樂妍。兩年前,接到一通陌生男子,邀約上汽車旅館陪睡電話,還曾氣得向媒體大吐苦水。

認為受到汙辱,劉樂妍報警,調出通聯紀錄提告,並求償10萬元,而檢警事後一查,發現這名打電話騷擾的男子,竟然大有來頭。

知名食品公司江姓總經理(2008.10.02):「只要喝醋的人,大概一喝醋就會覺得說,它有很直接這個作用。」

鏡頭前推銷自家產品,他是知名食品公司,50歲的江姓總經理。當時,在電話中宣稱「上次摩鐵陪睡15000元,很值得,希望再約性交易」,整個談話內容,猥瑣字句不斷,事後態度,更讓劉樂妍氣炸了。

如今審理結果出爐,法官認定江姓總經理,無法證明是誤撥電話,構成性騷擾,判賠3萬元,但這結果劉樂妍還是不太滿意。

聲音來源:藝人劉樂妍:「依我現在的名氣,我的收入,跟他的身分,他的地位,判他3萬元真的太少了,我不是要這個錢,我這個錢是全部都要捐出去的,最少要拿10萬來捐,10萬我都覺得太便宜他了。」

媒體試圖聯繫江姓總經理,但截稿前尚未取得回應。劉樂妍堅持上訴,這場性騷擾風波,恐怕還沒這麼快落幕。(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