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認罪」 國台辦:在中國需遵守中國法

人權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政府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在湖南岳陽市中級法院出庭時「被認罪」。中國國台辦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首度對庭審過程發表看法。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本案一審審結後有待法庭擇期宣判,需要強調的是中國是法治社會,任何人在中國都要遵守,中國的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利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和詆毀中國依法辦案,攻擊中國政治和法律制度的企圖,都是徒勞的。」

國台辦表示,辦案機關依法通知被告家屬參加庭審旁聽,結束後也應被告家屬請求,安排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和母親郭秀秦見面。庭審過程,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社群媒體、微博進行全程影音和圖文播報。當局一直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被告人及家屬的訴訟權益,也得到了充分的維護和保障。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