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3年做25次子宮鏡?長庚被控濫檢核刪7成

長庚醫院遭爆濫用子宮鏡檢查,不但每年平均多達8800件,佔各醫學中心總計近半,而且健保署抽審404件病例,多達291件是被認定非必要,或症狀不符遭到核刪,最誇張是一名婦人在3年內,居然接受25次子宮鏡檢查,審查有20次被認定非必要。健保署將追扣給付50萬元,也會再請長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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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庚被控濫用子宮鏡檢查,院內一名女性員工還因事前疏忽確認,導致早產變死胎。健保署公布初步調查,抽審長庚3年來404件,就有291件屬於非必要,核刪率高達70%,將對長庚追回健保給付50萬,也要長庚醫院做相關說明。

子宮鏡檢查,全國各醫學中心每年平均檢查數1萬8500人,林口長庚年平均就8800人,占總受檢人數4成7。最誇張的還有一名婦人,3年來子宮鏡檢查高達25次,經專家審核,認定有20次屬於非必要檢查,而進行核刪。

但長庚醫院否認浮濫,還解釋25次的患者,是因為動過子宮腺肌瘤以及子宮肌瘤切除手術,前後經過25次治療,病人的子宮腔才達到接近正常的空間,達成可以懷孕生育的希望,因為醫師在病歷上沒有詳細記載,因此審核時被認為是非必要的檢查。

而其實不只長庚,就連台大都有婦人3年做了18次,健保署也將擴大各醫院抽查。

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表示,據了解,長庚的超音波安排,比子宮鏡安排速度會更久,所以他們有時候會跳過超音波的檢查,去做子宮鏡,所以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長庚的子宮腔鏡做的比較多,還是是因為健保點數關係,這些要做深入調查。

婦產科醫學會難免質疑,因為作相同部位檢查,子宮鏡健保給付2034點,超音波只有450點,一點換算大約0.93元。等於子宮鏡比超音波多賺快1500元,做一次子宮鏡等於4次的超音波,但依照檢驗流程,應該先以超音波、臨床診斷,有疑慮才進一步安排子宮鏡檢查。是不是濫用藉此增加營收?健保署還要再調查。

(民視新聞/劉俐均、吳東祐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