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洪男抗辯,案發後運量仍高於前一年同期,認為中捷沒有如此高額的營業損失,他還主張自己當時「攻擊的是人,不是物」。(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中捷列5筆帳單求償313萬 最大筆是營業損失
面對2024台中隨機傷人案,中捷主張,洪男2024年5月21日在捷運車廂內持刀隨機攻擊乘客,事件造成當天系統單線雙向運轉3小時46分鐘,列車延誤長達4小時1分30秒,案發後更影響民眾搭乘意願,運量直到同年6月底都未恢復,中捷據此以事發前後運量及平均票價計算,認為營業損失高達284萬5326元,除了營業損失外,中捷還列出車廂維修費17萬1063元、人力加班費9萬5949元、員工心理諮商費1萬6000元,以及支付2名旅客的慰問金、禮盒費2990元,5大項目合計313萬1328元,要求洪男負起賠償責任。
洪男逐項反駁 稱「攻擊的是人不是物」
面對超過300萬元求償,洪男在法庭並不接受中捷的計算方式,他主張事件發生後的載運量仍比案發當天高,也高於前一年同期,因此中捷所稱運量長期受到衝擊並不合理;至於受傷乘客的部分,應由旅客自行向他求償,中捷致贈慰問金及禮盒前也沒有取得他的「授權或同意」;針對車廂維修費,洪男更抗辯,自己當時傷害他人是為了達到「自我毀滅」目的,主觀攻擊對象是「人」而不是「物」,且從車廂實際受損、刮傷程度來看,並未達到不堪使用的程度,他同時否認員工加班費、心理諮商費與自己的犯案行為存在因果關係,希望法院駁回中捷相關請求。

- 台中地院比對運量後認定,事件實際僅影響案發當天及隔天,共短少1746人次,因此將營業損失縮減為4萬3458元。(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法院重算運量 認定真正受影響只有2天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大眾運輸工具發生隨機攻擊事件,案發初期確實可能降低民眾搭乘意願,但中捷主張一路影響至6月底的說法,仍必須以實際數據判斷,法院比對資料發現,中捷2023年至2024年載運量成長19.22%,據此推估案發當月平均每日載客量應為3萬7176人次,法院進一步檢視,案發當天5月21日載運量為3萬5600人次,隔天為3萬7006人次,兩天確實略低於推估平均值,但之後載運量均高於平均,因此認定,洪男犯案實際造成的營運衝擊只有2天,短少載客量共1746人次,再以平均票價24.89元計算,營業損失應為4萬3458元,而非中捷主張的284萬餘元。
313萬大砍剩26萬 慰問金不准、其餘部分獲准
至於其他求償項目,法院認為,車廂因事件造成的維修費、事故衍生的員工加班費,以及員工接受心理諮商所產生的費用,均與洪男犯案具有關聯,中捷請求賠償有理由;不過,致贈受傷旅客的慰問金及禮盒費用則未獲法院支持,最終,中捷原先提出313萬1328元求償,法院扣除大部分營業損失及旅客慰問相關費用後,判洪男應賠償中捷26萬3976元,也就是中捷最大筆的284萬餘元營業損失,經法院依實際載運數據重新計算後僅認列4萬3458元,成為整起民事求償金額大幅縮水的最主要原因,全案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不爽女友被搶!台南男盜名情敵「揪三人一起嗨」私訊遭灌爆…他怒提告下場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