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運動領袖 黃之鋒、羅冠聰獲交保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3人,2014年率領學生強闖金鐘政府總部廣場,而被判非法集會等罪名,2017年8月入獄。黃之鋒與羅冠聰今天(24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保釋,最後獲准交保,暫時重獲自由,香港法院將在11月7日決定3人是否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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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小群支持者的迎接下,帶領香港佔中運動的學運領袖之一羅冠聰,24日順利獲得交保,率先步出香港終審法院,他感謝大家這段期間以來的支持。

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3人,2014年9月26日晚間率領一批學生,硬闖金鐘政府總部,佔據不走。9月28日佔中運動開始,羅冠聰、黃之鋒、周永康,2016年被判非法集結等罪名,一開始被處以社會服務令及緩刑。但香港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提起上訴,後來法院8月改判3人入獄6個月~8個月不等。在羅冠聰獲交保後幾個小時,黃之鋒也完成所需的手續,重獲短暫自由。

羅冠聰和黃之鋒24日獲准保釋,各需繳交5萬港幣現金和5萬港幣人事擔保費。每週需到警署報到一次,必須留在報備的住址,並交出旅遊證件,這段期間不得離開香港。11月7日出席聽證會,聽取法院是否准許上訴的決定。至於另一外學運領袖周永康,因不想影響繼續升學,因而不申請保釋,希望7個月服刑期滿能儘快出獄。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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