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安特警重裝押解,江欽良雙手上銬,移送南投地檢署。
經過三個小時複訊,檢方認定,江欽良違反「農業金融法」,罪嫌重大,但尚無羈押必要,諭知1000萬元具保。
公司人員火速籌款,沒多久就提著旅行袋,裝著一捆一捆千元大鈔保釋金,趕赴辦理交保手續,給錢放人,才兩天一夜,江欽良又重獲自由身。
苦笑不敢多說,快閃驅車返家,檢警調查發現,江欽良涉嫌以假人頭分散貸款,向草屯農會超貸資金私用,出動200多名警力,兵分16路搜索。
帶回35名關係人隔離訊問,只有5人諭令交保,其餘請回。
否認人頭詐貸,江欽良辯稱「只借用他人名字登記」,檢警語帶保留,不掀底牌,只定調江欽良涉及金融犯罪,並非選舉暴力,但是想超貸難度高,除非內神通外鬼高估地價,否則只靠小弟當人頭,不可能搬到錢。
至於傳出疑似被詐貸的草屯農會,正常開門營業,運作如常,沒有出現擠兌提款人潮。
(民視新聞徐秘康、黃信儒、張家維、曾津衫台中-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