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藤雄交保金5.5億  放活儲年息44萬

遠雄弊案,北檢起訴趙藤雄,求刑24年,法院裁定天價5.5億元交保,短短30分鐘換回自由之身。不過您知道嗎?這5.5億元通通存入台灣銀行,依照規定,以活期存款利率0.08%來算,若經過一年審判,趙藤雄都乖乖的沒有逃匿,錢放銀行連本帶利,一年可以生息44萬元,比一般上班族的年薪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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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後每天上午都得到派出所報到,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5.5億元交保,自由的代價不便宜。30分鐘,17箱水果箱、3個紙袋裝滿白花花現鈔,全數存進台灣銀行。

根據「刑事保證金存管及發還辦法」,保證金存入次日起,按活存計息方式及利率來計算利息。依照台銀公告,活期儲蓄0.08%利率,這5.5億,一天可拿到1205元利息,一年後,生息44萬,還是以複利計算,比領22K的上班族年收還要高。有網友笑稱,這根本是強迫存錢,也有人說,算利息頗不合理,犯罪的人交保,竟然還可以連本帶利,把錢通通拿回去。

民事法院接受可轉讓定期存單,利率一年至少1%,但趙藤雄涉犯的是刑事案件,保證金只收現金,利率也只有0.08%。無論如何,涉嫌犯罪遭到起訴,趙藤雄財力雄厚還是不脫錢滾錢的輪迴,44萬對他來說小case、九牛一毛,卻是一般民眾難以體會的高度。

(民視新聞/王皓宇、劉毓琦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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