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政事務所內,穿著西裝男子,帶著一對母子走進來,男子比手畫腳,主導一切說要辦印鑑證明,戶政人員覺得怪怪的,男子就說他是婦人的弟弟,但兩人卻不同姓,這更怪了,戶政人員趕緊請警方來處理。
警察都來了,男子還繼續掰,原來這名73歲婦人,是中低收入戶,平常照顧蒙古症兒子,想換間安靜的環境房子,在路上遇上男子,以詐術說,要用60萬便宜賣旗山房子給她,之後要婦人帶著自己的土地權狀到戶政事務所辦印鑑證明,要去地下錢莊借貸150萬後,就準備落跑。
所謂的印鑑證明,如果本人無法前往辦理,委託人就能拿著,幫忙辦移轉登記私人借貸不動產變更等...,好在這回戶政人員機警,也成功替母子檔守住150萬。(民視新聞呂鎌顯、曾依翔高雄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