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記者會說明慶富案 認了「這個錯誤」
海軍司令部司令黃曙光

海軍司令部今天臨時於16:00召開記者會,說明獵雷艦案提前兩週撥款24億的原因。

海軍司令部參謀長李宗孝中將表示,與慶富簽訂獵雷艦建造約,當時106年編列第三期款,2017年1月1日時值第一艘船殼脫模,因此必須付款,而因為在2016年8月26專案管制會議,慶富表示,義大利造船廠已經在脫模,並且於2016年9月27日完成脫模,因此向海軍提出請款。海軍司令部強調,脫謀只是其中一項履約要件,另外還必須向銀行繳完還款保證金,獲書面證明,海軍才會支付慶富款項。而慶富在契約上共有11期的還款保證金,包含「簽約款」、「首鑑開工款」、「首鑑脫模款」、「首鑑下水款」等。

24億的履約時程
海軍司令部表示,慶富建造獵雷鑑的詳細時間,分別是2016年9月27號,慶富公司告知脫模完成,並繳交還款保證金,2016年11月28號、2016年12月1號,慶富公司把向還款保證金繳交完畢,因此海軍在2016年12月15日付款,完全依約執行。
而外界質疑,付款期限為2017年1月1日,為何國防部提早付款?是否有高層施壓?海軍司令部司令黃曙光強調沒有壓力,依法依約執行。黃曙光強調,「這個案子是我批的,我最清楚為何要付款。」也強調沒有人關說、沒有人打電話給他,還說慶富老闆曾經也想跟黃曙光談,但他沒有跟慶富老闆談。黃曙光還舉例,2016年9月14日慶富申請付款,但海軍未同意,當時媒體報導「海軍坑殺慶富」,但現在依約履行,卻被外界說是圖利。海軍司令部也請律師出面說明為何提前付款,律師表示,考量到企約中沒有特定期日約定,海軍只能有兩種作法,也就是「依約遵期付款」、或「遲延付款」。擔心延遲付款對廠商不公平,會延遲船艦完成的時程,因此海軍評估後決定依約付款,也認為後續履約會因此減少風險。但海軍司令部也坦承,其實2016年4月1日船支就應該要開始脫模,同年5月1日就應該脫模完成,海軍當時以評估認為達不到,也有提醒慶富要趕工。

國防部怎麼湊出24億?
至於海軍所支付給慶富的24億款項,該筆預算有部分被立法委員發現是跨部門預算轉他用,外界也質疑,當時國防部審核的層級究竟為何,難道不用經過國防部長馮世寬?海軍司令部表示,國防部以下各軍事投資單位,年初預算立法院審訂後執行,預算若有剩餘,會回到該預算主管單位,並由軍備局處理,若有達3000萬以上,就由部長核定。黃曙光表示,國防部一直以來都這樣審核預算,還強調「以前的規範可以允許這樣做,往往被誤解以前可以,為什麼現在不可以?」
外界質疑,該筆24億支出,難道不用由國防部長馮世寬經手?海軍司令部表示,若是原年度內各軍事投資鑑案,餘款就回歸到預算主管單位處理,也就是不需經過國防部長。跨軍種預算調整,屬於原來核定計畫執行,由軍備局管控。海軍司令部還強調,獵雷艦案2016年3月21日支付的第二期款14億、第三期款12月15號所支付的24億,都是由常務次長核批,已經「提高層級」批示。黃曙光也澄清沒有切割幫忙國防部長馮世寬。

報告忘了寫24億?
至於24億的支出,為何未出現在國防部給立法院的報告?海軍參謀長李宗孝表示,該案2016年1月18日就完成簽核,3月就送到立法院,這是海軍司令部疏失,未將11月中旬後的資料更新,就直接送到立法院,但年度結算會看得到該筆預算,國防部沒必要隱瞞。
海軍司令部記者會中不斷強調依法履約,也說,如果不是財務問題,慶富好好做獵雷艦,一定能做出來的。而對於獵雷艦之後的規劃,海軍司令部表示,目前有四個方案,若慶富獲得充分融資,就繼續履約,若不行,海軍司令部就找承接船廠,若沒有船廠意願就重新招標。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