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憬與運將互毆案  賀姓男子提上訴

高等法院今天(11月28日)早上開庭審理,李妍憬與賀姓小黃司機互毆案,由於在一審的時候,李妍憬被判處拘役40天,賀姓司機卻遭判拘役70天,他覺得太重,提出上訴,希望法官可以再判輕一點,而李妍憬則是沒有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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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週二開庭,審理李妍憬與小黃司機互控傷害案,賀姓計程車司機開庭前,面對記者詢問,帶著口罩低調快閃,而李妍憬則是沒有出庭。

去年10月30日,李妍憬在信義區的夜店開萬聖節Party,卻在回家的路上因為司機猛踩油門,與司機起衝突,雙方從車上互罵,一路到車外互毆。雙方互控對方打人,李妍憬在一審審理時,多次出庭淚訴自己委屈,希望法官還他公道。

今年7月,台北地院法官衡量李妍憬已經承認犯罪,並且有悔意,判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或緩刑2年,李妍憬表達接受並不再上訴。不過當時檢察官請求法官,對賀姓司機從重量刑,他被判拘役70天、易科罰金7萬元,而且不得緩刑,讓他相當不服,因此再提上訴。雙方纏訟一年卻仍未落幕,李妍憬避走中國發展,誰是誰非,還得看二審法官怎麼判。

(民視新聞/姚家鼎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