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崇光百貨委任律師楊政憲表示,「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然本公司向來依法處理,公司各營運事項,對於本件遭起訴一事,感到難以理解,就本件爭議本公司經合法授權,使用日方所合法的,登記之SOGO等商標,並合法使用本公司登記的名稱,作為對外的標示,並無涉及違法之處。」
SOGO百貨的委任律師表示,為了避免爭議,在2017年9月以後,陸續更換全台百貨的對外標誌,許多百貨招牌,都已經從太平洋SOGO,改為遠東SOGO,不過律師也強調,目前公司登記的名稱仍是太平洋崇光百貨,近三十年來公司名稱,從未更改過,仍會到法院主張權益。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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